聊城交通事故死亡怎么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1-05-18 来源: 浏览:3137

 每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事件不断发生,由此给受害家庭带来的伤害更是难以想象的。伤痛可能无法抚平,只能在金钱上给予一定补偿,让其家人的生活不至于陷入经济困难。其中,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极为重要的一项。而各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和数额,可能因为经济等因素有所差异。今天,我们来看一下聊城交通事故赔偿金的标准。

山东全省从2020.03.12日开始,依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鲁高法[2020]18号)》,全省均以城镇标准核算赔偿。

2020年度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基准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29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731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75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309元。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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