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行为,职务犯罪的罪名比较多,如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受贿罪等,对职务犯罪涉案的财产,一律进行追缴的,那么职务犯罪追缴赃款还不上如何处理?聊城刑事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职务犯罪追缴赃款还不上怎么办
对职务犯罪的赃款进行追缴后,如果不能全部追缴的,不影响案件量刑,依据具体犯罪情节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职务犯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国家机关”,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 “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即国家干部。但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
“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包括三方面内容:(1)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公司、企业等单位中具有经营、管理职责,或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一些具有国有资产成分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当中,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有关国有单位为了行使对所参与的国有资产的管理权,而派驻的管理人员:(3)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侦查机关对职务犯罪涉及的罚款进行追缴时,如果不能全部追缴的,不影响对犯罪分子的判刑,一般依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因素量刑。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到聊城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